在计票过程中,有效票数是指实际参与投票并明确表达同意或不同意意见的正式党员票数。具体而言:
- 到会的正式党员需亲自填写表决票,并由专人负责统计。
- 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 弃权票不计入赞成票或反对票中,但不影响整体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缺席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其表决权视为放弃。此外,列席会议的预备党员或其他非表决权人员没有投票资格。
因此,在计算有效票数时,应以实际参与投票且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量为准,同时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参会人员监督。这不仅体现了党组织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