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一篇重要文章,出自《孟子·告子上》。这篇文章通过“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引出对“义”与“利”的深刻思考,强调在面对人生选择时,应以道义为重,而非仅仅追求物质利益。
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如下: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放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固然我想要,但还有比生命更值得追求的东西,所以我不愿为了生存而做不正当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事情,因此有些灾祸我也不会逃避。假如人们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保全性命的方法,谁不愿意使用呢?假如人们最害怕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躲避灾祸的办法,谁不愿意去做呢?然而,正因为如此,有些人虽然可以活命却不去做,有些人虽然可以避祸却不去做。这说明,人们心中确实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也有比死亡更不愿承受的事。不只是贤德的人才有这种心志,每个人都有,只是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总结:
《鱼我所欲也》通过对比“生”与“义”,表达了孟子“舍生取义”的核心思想。他认为,在面临生死抉择时,应当以道义为先,而不是贪图苟且偷生。这一观点不仅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理想,也为后世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指引。在当今社会,虽然物质条件更加丰富,但“义”与“利”的关系依然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