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规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校园的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及合作单位人员。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工作、访客、维修、施工、送货等目的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家长、供应商、维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参观人员等。
二、准入原则
1. 实名登记制度: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必须在门卫处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访问事由、访问对象等。
2. 预约审批制度:如为来访人员,需提前与相关单位或负责人联系,并获得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3. 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门卫核实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可由校方安排专人陪同。
三、管理措施
1. 门卫管理职责:
- 门卫应严格履行登记、查验、询问等职责,确保外来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 对于未办理手续或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校保卫部门处理。
2. 区域限制:
- 外来人员仅限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实验区、宿舍区等敏感区域。
- 如确需进入特定区域,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校内人员陪同。
3. 时间管理:
-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出校园。
- 非教学时段(如课间、午休、晚自习等)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
四、责任与监督
1. 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2. 校保卫部门负责日常巡查与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3.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学院、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保卫处备案。
通过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有助于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