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副校长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运用法治思维和)】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为县委党校的领导干部,我更加明确了自身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与使命。通过系统学习,我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重要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首先,法治思维是一种以法律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遵循程序正义,是否体现公平公正。这种思维方式不仅有助于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能增强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党校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我们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其次,法治方式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化解风险,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别是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注重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更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责任。党校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更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党校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稳步前行。同时,我也将积极发挥党校职能,努力为全县党员干部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教育服务,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