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防止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提升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与廉洁形象,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所属的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会议出行、紧急任务等用途。凡涉及公务车辆使用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使用原则
1. 公车公用:公务车辆仅限于执行公务时使用,严禁用于个人事务或非公务活动。
2. 申请审批:所有使用公务车辆的行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3. 透明记录:每次出车需详细登记使用时间、地点、事由及驾驶员信息,确保使用过程可追溯。
三、禁止行为
1. 禁止将公务车辆用于私人接送、旅游、探亲等非公务活动。
2. 禁止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务车辆外出。
3. 禁止利用公务车辆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为他人提供便利。
4. 禁止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公务情况下使用公务车辆。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机制
各单位应设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公务车辆使用情况,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严格执行《公车私用管理规定》,不仅能够有效遏制滥用公车的现象,还能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