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路运输的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切实加强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5.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工作机制
1. 例会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2. 信息报送制度:各科室、单位应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情况,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3. 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4. 考核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工作要求
1. 各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 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 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备注:本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流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公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