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体现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差异等因素的影响,确保津贴发放更加公平合理,同时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建设和发展中来。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我区A市B县、C市D县等十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及行政村。这些区域普遍具有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是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重点对象。
二、调整内容
1. 增加了新的津贴类别:新增设了“特别困难型”和“特殊贡献型”两类津贴,分别针对那些条件更为恶劣且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工作者。
2. 提高标准:对于原有的一般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原有基础上平均上调了15%-20%不等;而对于属于特别困难型或特殊贡献型的人员,则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比例的补贴。
3. 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将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等多个维度纳入考量范围,确保津贴发放与个人实际贡献相匹配。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并从下一年度起正式施行新的津贴标准及相关政策措施。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不得擅自更改或变通执行。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此次改革的目的意义及其带来的好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希望全体干部职工以此次调整为契机,继续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在各自岗位上努力拼搏、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某自治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以上就是关于这次调整的具体情况介绍,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这项有利于改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举措。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