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干部和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责任主体
1.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乡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三、主要任务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到人。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5.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
四、考核与奖惩
1. 乡镇政府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各村、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落实措施,确保责任层层传导、任务逐项分解、工作扎实推进。
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平安乡镇、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